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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种情形,未对因基坑、边坡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,采取专项防护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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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种情形,未对因基坑、边坡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,采取专项防护措施。 基坑、边坡开挖会改变周边土体应力分布,引发地表沉降、土体位移,极易对邻近建筑、地下管线造成损害,尤其城市建成区项目,周边老旧建筑、燃气、供水、供电等管线密集,风险更为突出。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,施工前需全面勘察毗邻设施现状,评估施工影响程度,制定针对性专项防护方案,如对老旧建筑采取基础注浆加固、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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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种情形,未对因基坑、边坡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,采取专项防护措施。

基坑、边坡开挖会改变周边土体应力分布,引发地表沉降、土体位移,极易对邻近建筑、地下管线造成损害,尤其城市建成区项目,周边老旧建筑、燃气、供水、供电等管线密集,风险更为突出。

根据相关规范要求,施工前需全面勘察毗邻设施现状,评估施工影响程度,制定针对性专项防护方案,如对老旧建筑采取基础注浆加固、对地下管线采取悬吊保护或隔离防护等。

若未落实此类专项措施,任由施工扰动周边土体,可能导致毗邻建筑墙体开裂、倾斜,地下管线破损泄漏,引发次生灾害,因此该情形明确列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
第二种情形,基坑、边坡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。土方超挖是基坑、边坡施工中常见的违规行为,指实际开挖深度、范围超过设计文件规定,且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。

超挖会打破土体原有力学平衡,增加支护结构荷载,导致支护体系受力过载、失稳,尤其软土地层中,超挖后土体抗剪强度下降,易引发流土、坍塌。

规范明确要求基坑、边坡开挖需分层分段进行,上层支护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可开挖下层,超挖后需立即采取回填、增设支撑等有效措施。若超挖后未及时处置,会大幅提升坍塌风险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。

第三种情形,深基坑、高边坡(一级、二级)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。深基坑、一级及二级高边坡施工风险高、影响范围广,第三方监测是保障施工安全的关键手段,其核心作用是客观、实时监测支护结构变形、土体位移等关键指标,及时发出预警。

根据相关规定,建设单位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、与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,监测方案需经设计、监理单位确认,监测数据需实时上传预警平台,异常情况立即通报相关单位。

若未开展第三方监测,无法及时掌握工程安全状态,隐患无法早期发现、及时处置,极易引发安全事故,因此列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
第四种情形,存在基坑、边坡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,具体包括四类情况:一是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,变形超标意味着支护体系或周边建筑已处于不稳定状态,继续施工会导致变形加剧,引发坍塌;
二是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、流土,表明土体抗渗能力不足,易导致侧壁失稳、土体流失,进一步发展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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